2012年全校华国英语演讲比赛简章
| 1 |
名称 |
日新独中全校华国英语演讲比赛 |
| 2 |
宗旨 |
1. 启发学生演讲才华 2. 提高学生对三语的表达能力 3. 选拨代表学校参与比赛的学生 |
| 3 |
比赛日期 |
2012年3月21日(星期三) 2012年3月23日(星期五) 2012年3月28日(星期三) |
| 4 |
比赛地点 |
(高中组)视听馆;(初中组)会议室 |
| 5 |
资格 |
获得语文教师推荐的学生方可报名参赛 |
| 6 |
组别 |
分高中组及初中组 |
| 7 |
奖励 |
1. 高中组 第一名:可获得奖金RM100及奖状一张; 第二名:可获得奖金RM80及奖状一张; 第三名:可获得奖金RM50及奖状一张; 优秀奖二名,各可获得奖金RM30及奖状一张。 2. 初中组 第一名:可获得奖金RM100及奖状一张; 第二名:可获得奖金RM80及奖状一张; 第三名:可获得奖金RM50及奖状一张; 优秀奖二名,各可获得奖金RM30及奖状一张。 |
| 8 | 比赛方式 |
1. 华语演讲以即席演讲方式进行 2. 国语及英语则以备稿方式进行 |
| 9 | 演讲题目 |
1. 国语及英语组可自由选题,惟不得涉及敏感及触犯法律课题。 2. 初中组的华语讲题以“叙事题”为主,高中组的讲题以“议论题”为主,题目由主办当局拟定,在演讲半小时前进行题目抽签。题目抽定后,参赛者不得与任何人讨论题目内容,也不得参考资料。 |
| 10 | 演讲稿 |
参赛者自备国、英语演讲稿各一份,于3月8日前交至教务处。教务处有权删改不适当之讲稿。 |
| 11 | 评判员 |
由教务处邀请校内语文教师担任。评审团的决定乃最后决定,任何人不得异议,所有质询,恕不受理。 |
| 12 |
出赛服装 |
参赛者必须佩戴大会所分发的编号。 |
| 13 | 报名手续 |
每名参赛者须填具报名表格,经班导师签名后方为有效。 |
| 14 | 报名处 |
日新独中教务处 |
| 15 | 报名截止 |
2月15日 |
| 16 | 附则 |
本简章若有未尽善处,大会得以增删之。 |